軟體專利

2011 年 8 月 5 日

我想,我認識的軟體開發領域中幾乎每個人都非常痛恨專利,以及它們在我們領域中的使用方式。我在待辦事項清單中已經列出關於這方面的文章很久了,終於在 This American Life 刊登了一篇 特別好的調查報導 之後,我被感動寫下這篇文章。這篇文章的簡短版本是,雖然專利(甚至是軟體專利)在原則上是一個好主意,但實際上它們已經變成一場徹頭徹尾的災難,最好還是廢除。

不過,首先我會說明為什麼專利在原則上是一個好主意,它們甚至可能是人類歷史上最有價值的「發明」之一。

William Rosen 在他的著作 世界上最強大的想法 中提出了專利在人類發展中扮演如此核心角色的良好論點。Rosen 的著作探討了工業革命,他將其描述為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這是人類財富發生階梯式變化的事件。

在 17 世紀的英格蘭、法國或中國,一位熟練的勞工(可能是織布工或鐵匠)每週花費在工作上的時數大致相同,生產的布匹或釘子的數量也與他的十世祖在奧古斯都時代所生產的數量相同。他賺取的錢幣數量相同,購買的食物數量和種類也相同。他的妻子就像她的十世祖母一樣,準備食物;她可能從村莊的麵包師那裡買麵包,但她幾乎所有東西都是自己做的。她甚至製作家人的衣服,這些衣服除了天氣和時尚的變化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與過去十個世紀的任何家庭所穿的衣服沒有什麼不同:自製羊毛,如果當地有亞麻,就加上一些亞麻。這位勞工和他的妻子可能會有八到十個活著的孩子,其中有合理的機會讓三個孩子能活到成年。如果這位勞工選擇旅行,他會步行,或者如果他特別富裕,他會乘坐馬車或馬車,如果前者,時速為三英里,如果後者,時速為七英里——同樣,與他的祖先相同——這意味著他的世界並不比他出生地點周圍五到六英里大多少。

然後,在歷史上第一次,事情改變了。而且它們在最基本的層面上發生了改變。君士坦丁堡一位熟練的四世紀織工可能通過工作三小時賺取足夠的錢來購買一磅麵包;到 1800 年,諾丁漢的一位織工至少需要花費兩小時。但到了 1900 年,花不到十五分鐘就能賺到足夠的錢來購買一個麵包;到了 2000 年,五分鐘就夠了。承認生活在發達的二十一世紀國家中的中產階級家庭享受著國王在兩個世紀前都難以負擔的奢侈生活,這是一種陳腔濫調,但卻是事實。

——威廉·羅森

工業革命帶來的變化幾乎難以想像。我們認為我們當前的時代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時代,但這種說法抓住了我們忘記的東西。如今,我們已經習慣了變化,但在工業革命之前,人類的生活變化非常緩慢。工業革命引發的最大變化就是變化本身。

因此,我認為很少有人類歷史學家懷疑工業革命至關重要的意義,但這引發了幾個重要問題——它為什麼在何時何地發生?18 世紀末的英格蘭有什麼特別之處,讓這列蒸汽火車啟動了?羅森的觀點是,專利是關鍵的推動因素,因為它們為發明家和企業家提供了財務激勵和平台。沒有專利,只有富人(或有富有贊助人的人)才能負擔得起創新,而且他們這樣做的動力很小。

我發現羅森的論點很有說服力,因此認為專利不僅是一件好事,而且是發生在我們物種身上最好的事情之一。那麼,我為什麼如此憎恨軟體專利呢?

歸根結底,專利通常已經從推動工業革命的動物中墮落了很多。主要的墮落是新穎性。專利的全部目的是授予某個新事物(有限期的)壟斷權。 美國專利法 規定,如果「在發明時,對具有該主題事項所屬技術領域普通知識的人來說,該主題事項整體上顯而易見」,則不能獲得專利。這可以追溯到 1623 年的英國壟斷法規[1],該法規開始提出可專利的發明既新穎又有用的概念。

軟體專利的核心問題是,這一關鍵原則已被拋棄。軟體領域的每個人都見過一系列專利,這些專利除了試圖聲稱對已經使用多年的技術擁有權利之外,什麼都不做,更不用說那些雖然是新的,但對於我們這些具有普通程式設計技能的人來說仍然顯而易見的開發了。

儘管這種貶值足以毀掉軟體專利的完整性,但還有一些值得一提的貶值。專利最初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創建的 - 1623 年的法律將它們設定為十四年。當然,在那個時期,變化的速度比現在慢得多,更不用說在我們的領域裡了。適當的軟體專利應持有比這更短的時間。缺乏具體性會導致進一步的貶值 - 大多數軟體專利都荒謬地廣泛且模糊,而專利最初被視為狹窄且具體的。狹窄的專利通過激勵人們思考解決同一問題的不同方法來鼓勵創新,廣泛的專利會扼殺創新。

所有這些貶值造成的結果是一個專利不再激勵和傳達新發明,而是成為用於進行法律鬥爭的武器的世界。對於大公司來說,它們至少在表面上是一種令人討厭的干擾和成本。但它們造成的真正損害是針對負擔不起時間和金錢來對抗專利訴訟的小型組織。因此,我們看到專利被用於勒索 - 扼殺創新。

悲劇在於專利已成為加強現有權力的來源。大公司可能會發現專利帶來很大的不便,但最終專利有利於延續目前的權力持有者,因為他們可以扼殺較小的權力持有者。這就是為什麼很難改變這個系統,有權力的人沒有放棄它的動機。

我發現我的程式設計師同仁參與這場悲劇特別令人沮喪。程式設計師談論他們參與取得的專利以及他們知道這些專利有多麼荒謬並不少見。我知道很容易在這裡高談闊論,但我確實認為任何協助取得無根據專利的程式設計師都應該為自己感到羞恥。這顯示出缺乏責任感,破壞了我們被視為專業人士的任何理由。

理論上,如果我們能夠回到專利的核心有益原則並適當地應用它們,我並不反對軟體專利。這意味著開發一個流程,以確保僅對真正新穎的想法授予專利。但除非適當地制定這樣的流程,否則我寧願看到軟體專利被完全消除。沒有軟體專利的世界會比我們目前所處的混亂情況更好。

進一步閱讀

網路上有大量關於專利的書面資料。去年 Tim Bray 在 放棄專利 一文中連結到許多良好的來源。其中有幾篇指出軟體專利已減少創新的證據。

Planet Money 對美國生活中的專題進行了 後續播客,並連結到他們總結的研究。

「在我們的未來富裕如此依賴創新的時代,我們已經走向一個不僅未能履行其激勵創新的合理化功能,而且還積極阻礙創新的專利制度。」 - 經濟學人的 W.W.

註解

1: 我相當喜歡它的原名:「關於壟斷與免除刑罰條例及沒收條例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