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的惡意
2007 年 4 月 3 日
最近關於 對 Kathy Sierra 的死亡威脅 的爭吵在我閱讀的部落格中不斷出現。我寫下這篇文章表示這件事觸發了我的一些想法。
我的第一個想法是同情 Kathy(還有 Bert)。我不能說我非常了解她,但我見過她幾次,真的很喜歡她的想法和為人。她的部落格是我最喜歡的部落格之一。我真的很希望她能度過這場風暴,繼續她的工作。她的觀點太重要了,不能失去。
這場爭吵中出現的寶貴事物是,它引發了對網路上的惡意的嚴肅討論。許多人遭遇過 Kathy 面對的那種情況,但透過發聲,她設法引起了一些人對這個問題的關注。
一如往常,我們看到對此事的各種反應。許多人對 Kathy 表示支持,認為那些讓她感到害怕的言語和影像是不可接受的。Tim O'Reilly 提出了一些寶貴的想法,說明 部落客行為準則 中應該包含什麼內容。其他人則批評 Kathy 發聲,說她在小題大作,因為這種事在網路上時有所聞。這個觀點或許最能由 Tim 文章中一位留言者的話來總結:「不是每個人都這麼脆弱。有些人確實沉迷於血腥、暴力和無所不用其極的言語爭鬥中。承受不了這種壓力的人應該離開部落格圈 [原文如此]。」
我們需要問的問題是,我們希望看到什麼樣的網路?我們希望網路是一個接受和鼓勵各種惡意的場所,讓脆弱的人不敢參與對話,因為他們不想成為攻擊目標嗎?
我們必須做出選擇,我承認自己是這些脆弱的人之一,認為網路上的惡意太多了。(我這裡談論的是軟體開發的討論,我不讀政治部落格,聽說那些部落格的狀況更糟。)我擔心有話想說、有問題想問的人會被這種爭吵嚇跑。他們不敢自由發言。惡意的人所享有的自由剝奪了其他人的自由,而惡意的人輕視他們讓其噤聲的人的恐懼。
網路上的惡意行為也可能會傷害我們的多元性。幾年前的 FooCamp 會議中,有人思考為何在開放原始碼領域中活躍的女性如此之少。(我們得知軟體工作人員中約有 12% 為女性,但開放原始碼領域中僅有 2%。)原因之一是討論中的惡意行為,這也被視為阻止開發中國家的人們參與的原因。開放原始碼可能是整個軟體開發社群的金絲雀。
認為網路太過惡劣是一回事,質疑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改善又是另一回事。萬一這個問題還不夠難以思考,我應該指出這不只是關於部落格。這也關於郵件清單、新聞群組、論壇、IRC 頻道,任何人們聚集並交換意見的地方。(是的,我也暗示「真實世界」中也有類似的問題。這個問題並非新鮮事。只要看看 17 和 18 世紀的一些小冊子。)
當許多人聽到「網路太過惡劣」這類話時,他們似乎會立即展開攻擊,表示我們必須擁有言論自由;他們警告政府的皮靴。因此讓我說清楚:我並不贊成任何政府法規(事實上,我也沒有在 Tim 的文章中看到這樣的呼籲)。我談論的是我們對自己的寫作和我們參與的社群負有個人責任。行為準則可以作為社群希望如何表現的聲明,這很有用。我非常謹慎地實施此類準則,但我們應該記住,我們所說的話會帶來法律後果:在許多地方,死亡威脅是犯罪行為,誹謗會導致訴訟。
首先,我們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因此我們應該思考我們所說的話的後果。對人惡劣,我們就傷害了他們。我們對此感到高興嗎?我們的惡劣行為會阻止人們參與我們常去的社群。我們想要讓那些敏感的人閉嘴嗎?
這其中困難的部分在於,我們通常很難理解自己說的話為何會讓別人感到難過。這是個我經常掉入的陷阱。我說了一些我認為無害的話,但有人最終真的感到難過。我敢肯定,這件事經常發生,而我甚至不知道。我個性很強,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變得傲慢。
您可能會認為這太過分了,有些人會對任何事情感到不滿;依循這個邏輯,就會導致人們什麼都不說,或用公關公司偏好的平淡套話說話。如果我們做得太過分,確實會導致這種結果,但我並不是說我們應該這麼做。我的意思是,我們應該試著了解誰在聽,以及他們可能會如何反應。很多時候,我很樂意讓別人感到不滿。重點是我試著讓它成為一個有意識且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法律必須謹慎處理此處的原因之一,是因為人們對於什麼是令人厭惡的看法大不相同。令人厭惡是一種主觀判斷,我們的責任之一就是決定我們作為個人和社群,在哪裡劃清界線。
當我們在社群中扮演顯著角色時,我們在言論上的這份責任會被放大。隨著我們變得更加顯著,我們會成為其他人效仿的榜樣。我們在為這些社群設定基調方面扮演著角色。
我在上面說過,我們對我們參與的社群負有責任。我是否認真地暗示,我們要對我們經常使用的郵件列表上其他人發表的評論負責?其實是的,至少有一點點。
對我來說,凱西在原始文章中的一個重點是「我不想成為一個文化的一份子——部落格圈——而這種文化認為這是可以接受的。」社群會選擇在社群內什麼是可以接受的。這通常不是一個非常正式的過程,但它還是會發生。如果一個郵件列表對令人厭惡的貼文例行公事地聳聳肩,這表示該列表上的人接受了這種令人厭惡的行為。
有些人認為,即使您認為一個社群過於令人厭惡,您也無能為力。我不認為這是真的。有些事情可以做,它們通常不容易,但我們再次有了選擇。
如果我們看到令人厭惡的貼文,我們可以回覆作者並表示我們不喜歡它。解釋為什麼它讓我們感到不滿,以及為什麼它讓其他人感到不滿。我們可以使用私人電子郵件或在小組本身發布回覆。如果我們讓我們的聲音被聽見,那麼也許其他人會同意。
再次強調,這點隨著我們在群組中聲望的提升而變得更加重要。如果人們在我們的社群中仰賴我們,我們可以透過明確表達我們對該群組中可接受行為的看法,發揮更大的影響力。
正如許多公開新聞群組所發現的,有些人可能會過於執著於他們的惡意。當然,如果人們不理會保持理性的呼籲,我們就必須求助於像版主管理這樣的機制。這種機制有其優缺點,但重點在於我們不必讓惡意被接受。
如果群組的氛圍仍然惡劣,那該怎麼辦?離開。網路上不乏可以混跡的地方。如果我們想減少惡意,我們不應該在接受惡意的群組中發文,我們不應該閱讀和連結到惡意的部落格。透過參與一個群組,我們就是在支持它和它的氛圍。再次強調,我們有選擇。
這種建議也適用於部落格所有者。如果部落客允許留言(我出於懶惰而沒有允許),那麼他們必須在惡意爆發時做出決定。我同意 Tim 的說法,網站所有者是一個對其網站氛圍負責的出版者。如果我們邀請其他人加入,我們有權選擇什麼是可以接受的。我們是否允許匿名或人身攻擊是我們的選擇,而我們將因這個選擇而受到他人的評判。
有趣的是,Kathy 是採取行動解決這個問題的人之一。她不喜歡像 comp.lang.java 這樣的論壇對提出問題的新手所採取的態度。因此,她建立了 Javaranch,一個以不容忍惡意而聞名的線上論壇。
這些觀念並非真的那麼新。數百年來,社會一直在與言論自由的界限和後果作鬥爭。網路改變了這種動態,遠遠低於印刷機的影響。許多這些標準仍然適用。法律仍然適用。我不了解法律,但如果被動接受死亡威脅或誹謗言論的網站所有者沒有面臨法律後果,我會感到驚訝。我不認為大喊「網路是自由的」會讓法官留下深刻印象。
關於行為準則、法律和言語爭辯的樂趣,將會有許多言論。但真正重要的是我們的作為。我們有能力讓我們的社群成為我們想要待的地方。